








住宿當天因個人因素取消訂房,恕無法退款。



玉山銀行屏東分行(808)
帳號0934 940 160 670
戶名:六本木汽車旅館劉明倫




依交通部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,旅客
1. 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解約,旅館須退還100%已付訂金。
2. 於預定住宿日10~13日前解約,旅館須退還70%已付定金。
3. 於預定住宿日7~9日前解約,旅館須退還50%已付定金。
4. 於預定住宿日4~6日前解約,旅館須退還40%已付訂金。
5. 於預定住宿日2~3日前解約,旅館須退還30%已付訂金。
6. 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解約,旅館須退還20%已付訂金。
7. 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旅館不須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8. 解約時依指定轉入帳戶,酌收銀行手續費。